國宸法律事務所
GUOCHEN LAW OFFICE · TAINAN

婚姻家事與繼承

離婚、子女親權、財產分配與繼承,牽涉感情與長期生活安排。先釐清法律程序與期限,再談可行的協議方式。

重點整理

協議離婚須有書面、二位以上證人簽名,並向戶政機關登記才生效;無法協議時可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,多數家事事件須先經法院調解。繼承人若要拋棄繼承,應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向法院陳報。

我們協助的家事議題

  • 協議離婚條款:子女親權、會面交往、扶養費與財產分配
  • 裁判離婚、家事調解與訴訟
  •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
  • 子女親權(監護權)酌定或改定、扶養費請求
  • 拋棄繼承、遺產清冊、遺產分割與特留分
  • 遺囑規劃與家族財產安排

離婚的兩種方式

協議離婚

雙方合意,以書面為之並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,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(民法第 1050 條)。協議內容應寫清楚子女、扶養費與財產安排。

裁判離婚

一方不同意時,須有民法第 1052 條所定事由,向法院請求。家事事件原則上先經法院調解(家事事件法第 23 條)。

需要留意的期限

項目期間依據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知有剩餘財產差額起 2 年;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起 5 年民法第 1030 條之 1
拋棄繼承知悉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民法第 1174 條

繼承人原則上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,負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之責(民法第 1148 條),但仍建議儘早確認遺產與債務狀況。

諮詢前可以先準備

  • 戶籍謄本、結婚與子女出生資料
  • 雙方財產概況:不動產、存款、保險、股票、負債
  • 子女生活安排與扶養費支出紀錄
  • 已收到的調解或法院通知
  • 繼承案件:死亡證明、繼承系統表、已知遺產與債務資料

預約諮詢

請來電或來信說明案件類型、目前階段與是否有期限,我們會安排諮詢時間。

網站或 Email 訊息送出不代表已成立委任,也不代表有人代為處理期限。若期限將至,請直接來電。

常見問題

協議離婚一定要找律師嗎?

法律上不強制,但協議書條款若不清楚,日後容易對扶養費、會面交往或財產分配產生爭議。簽署前請律師檢視條款,可以降低後續風險。

子女親權由誰取得,法院怎麼判斷?

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判斷,會考量子女年齡、意願、照顧者能力、生活環境與父母合作意願等因素(民法第 1055 條之 1)。

父母過世留下債務,子女一定要還嗎?

繼承人原則上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。若確定債務大於遺產,也可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,請儘早確認期限。

離婚時財產怎麼分?

採法定財產制者,可請求婚後財產的剩餘差額平均分配,但婚前財產、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。實際計算依財產時點與性質判斷。

法規依據

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之現行條文為準。

相關服務

內容整理:國宸法律事務所|最後更新:2026-10-22|本頁為一般法律資訊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;個案仍須由律師依事實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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